QS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 一、市场准入制度是指: 各国政府或授权机构对生产、消售者及其商品(或资本)进入市场所规定的基本条件,以及相应的管理制度。 二、15类食品无QS标志禁售,未达标企业将被淘汰: 食品质量安全认证(QS认证)正式实施,未获得食品QS认证的大米、食用植物油、小麦粉、酱油、醋、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面、饼干、罐头食品、冷冻食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调味品(味精和糖)15类食品将禁止在市场上销售。 目前,国家质检总局已决定把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进行监督管理,正在拟订实施方案。方案出台后,从事以上15类食品生产的企业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在获得食品生产证后,其生产加工的食品必须经出厂检验(包括自检和委托检验)合格且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上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并加印或者加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后才能出厂销售。 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基本内容 1.对食品生产企业实行生产认可证制度; 2.对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实行强制检验制度; 3.对进入市场的食品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制度。 四、QS食品安全准入的作用 1.确保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 2.提高食品企业的生产力和质量水平; 3.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促进食品工业发展。
食品质量包含: 外观质量 营养性 卫生性。
食品—是指供人食用或饮用的物品,不包括动物吃的或喝的物品(指饲料)。 什么是QS认证制度 “QS”是质量安全Quality safety的英文缩写。它是我国****实施的食品安全标志,它是国家质检总局按照******批准的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制定的对食品及其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制度。QS认证主要包括三项内容: (一)是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对于具备基本生产条件、能够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准予生产获证范围内的产品;凡不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的企业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加工。(二)是对企业生产的出厂产品实施强制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准出厂销售。对于不具备自检条件的生产企业强令实行委托检验。(三)是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检验合格的食品加贴市场准入标志,即QS标志。
QS认证对生产场所和设备的要求
一、生产场所 1、生产场所应离垃圾场、畜牧场、医院、粪池50米以上,离开经常喷施农药的农田100米以上,远离排放"三废"的工业企业。
2、厂房面积应不少于设备占地面积的8倍。地面应硬实、平整、光洁(至少应该为水泥地面),墙面无污垢。加工和包装场地至少在每年茶季前清洗1次。
3、应有足够的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仓库或场地。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分开放置,不得混放。茶叶仓库应清洁、干燥、无异味,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QS认证程序
一、 申请阶段 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含个体生产者),应按规定程序获取生产许可证。新建和新转让的食品企业,应当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省级、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接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组成审查组,完成对申请书和资料等文件的审查。企业材料符合要求后,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企业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从接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通知起,在20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二、 审查阶段
企业的书面材料合格后,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规则,在40个工作日内,企业要接受审查组对企业必备条件和出厂检验能力的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合格的企业,由审查组现场抽封样品。审查组或申请取证企业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除外),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经必备条件审查和发证检验合格而符合发证条件的,地方质量技监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报告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统一汇总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收到省级质量技监部门上报的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准。
三、 发证阶段
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批准后,省级质量技监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向符合发证条件的生产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副本。 企业申请许可证需提供哪些书面材料 按照规定要求填写《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到所在市(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领取)两份;企业营业热照、食品卫生许可证、企业代码证(复印件)一份;不需办理代码证书的,提供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企业生产场所布局图一份;生产企业工艺流程图(标注有关键设备和参数)一份; 企业质量管理文件一份;如产品执行企业标准,还应提供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一份;申请表中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封面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复印的印章无效。 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QS)企业应准备29 种文件
根据相关标准等的具体要求,我们认为企业要想获得QS 许可证,一定要尽早完善和准备好下列29 种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经备案的企业标准; 4.当地环保部门核发的符合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环境影响批复及验收报告或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企业生产使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规定、安全卫生要求的《企业自我声明》; 6.企业生产使用的原辅材料的种类超出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时,提交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7.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8.产品使用说明书或产品标签; 9.质量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各有关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权限和项目关系,特别是检验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 10.质量考核办法; 11.清洁生产制度; 12.生产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等); 13.检验仪器、设备清单(包括: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等);
14.现有标准清单; 15.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各种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 16.工艺文件目录明细表、工艺过程卡、工序卡、作业指导书、检验规程; 17.文件管理制度; 18.采购质量控制制度; 19.原辅材料合格检验证明或报告; 20.原辅材料供方评价准则; 21.原辅材料使用台账; 22.采购文件(如:采购计划、采购清单、采购合同); 23.工艺流程图及标注关键控制点; 24.关键控制点的管理办法和操作控制程序; 25.检验管理制度和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26.不合格品管理办法; 27.销售记录、已售出的不合格品召回制度; 28.退货品管理制度; 29.安全生产制度。
以上是一些必备的文件资料,具体核查时还要查阅子文件以及有关记录文件,并且按照细则的53 项要求进行详细考核和评比,仅靠经验和关系以及侥幸心理的时代已经结束。只有用实事求是的态度,积极投入,认真落实才是获得生产许可证的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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